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植物栽培光学研究中心及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澄清公告(三)
一、项目名称: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植物栽培光学研究中心及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
二、项目编号:E************001001
三、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
地址:南宁市长堽路189号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
四、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金龙路2号广西能源大厦C座10楼1029室
联系人:伍毅菲、潘玫妃,联系电话:******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1日
六、澄清内容:
序号
章节条款
原招标文件内容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1
第一章招标公告条款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1日 09时30分 。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4日 09时30分 。
2
第一章招标公告条款6.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照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25%。【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照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30%。【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条款1.3.2计划工期
总承包计划工期:248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
?施工工期:218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 12月2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1日。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1月24日(以经发包人签认的开始工作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28日(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
4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4.2.1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按照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25%。 注:【不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30%】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按照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30%。 注:【不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的30%】
请各潜在投标人按上述公告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并重新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用植物园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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