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局
采购项目名称:于都县2024年段屋乡段屋村等2个村土地开发项目确定工程量复核、验收测量、新增耕地等别评定及项目验收工作技术服务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360731MB************9
项目规模:投资额(¥283,120.14
服务类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服务时限:60自然日
金额说明:工程量复核费用以施工费和设备购置费之和作为计费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积法计算。≦500万元费率为0.7%(500*0.7%=3.5),500-1000万元费率为0.65%,即3.5+(1000-500)*0.65%,该项目工程费(含设备费)为672.860522万元,计取为:3.5+(672.860522-500)*0.65%=4.6236万元,根据文件下浮后为:1*90%+(4.6236-1)*80%=3.7988万元;验收测量费用以建设规模面积计取,按0.01万元/亩计算,该项目建设规模为424.68亩,计取为:424.68*0.01=4.2468万元,根据文件下浮后为:1*90%+(4.2468-1)*80%=3.4974万元;3.新增耕地等别评定以新增耕地面积计取,按0.008万元/亩计算,该项目预计新增耕地386.46亩,计取为:386.46*0.008=3.0916万元,根据文件下浮后为:1*90%+(3.0916-1)*80%=2.5732万元。工程验收费以工程施工费与设备购置费之和作为计费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取标准为:500万元以内费率为1.4%,500-1000万元费率为1.3%。该项目工程费(含设备费)为672.860522万元,计取为:500*1.4%+(672.860522-500)*1.3%=9.2472万元,根据文件下浮后为:1*90%+4*80%+(9.2472-5)*70%=7.073万元。综上所述,工程量核查、验收测量、新增耕地等别评定及项目验收工作等4项技术服务费用共计16.9424万元。
******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江西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顺利完成于都县2024年段屋乡段屋村等2个村土地开发项目验收及备案,需确定工程量复核、验收测量、新增耕地等别评定以及项目验收工作技术服务费用及技术服务单位。
洽谈时间:"3"(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时间:"15"(个工作日)
合同备案时间:"5"(个工作日)
其他要求说明:
选取中介方式:邀请直选+竞价
截止报名时间:2025-04-01 10:00:00
公开选取中介地址:线上选取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2025-04-01 1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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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于都县行政审批局
2025-03-27 12: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