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塘坑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地块地铁保护监控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南沙区塘坑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地块地铁保护监控服务(项目名称)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塘坑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地块地铁保护监控服务
(项目编号:GDGJ2025GS-FWGK014)
2.2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港湾街环市大道北侧、英东大道西侧。
2.3项目概况:广州市南沙区塘坑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地块面积约10781㎡,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港湾街环市大道北侧、英东大道西侧,运营地铁四号线“大涌~塘坑”区间隧道及塘坑站、规划地铁线位于该项目实施范围内。(最终地块面积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2.4招标范围:
2.4.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4.2招标内容:广州市南沙区塘坑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首期安置地块地铁保护监控服务。
2.4.3最高投标限价:******.70元。
2.4.4服务要求和内容:
2.4.4.1******集团”)的要求开展地铁保护监控工作,及时提供监控成果,满足工程建设实际需要,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本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次地铁保护监控服务须达到但不限于现行主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技术标准或规范的要求。各文件或规范的要求、标准存在不同的,以较高要求或标准为准,但招标人另有要求的除外;
(2)应根据招标人的通知,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监控;
(3)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招标人的要求及时提交监控成果文件;
(4)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资质和能力,在地铁保护监控工作中,如发现本项目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施工实施过程与经审定的方案不符或违反地铁保护的相关规范和要求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
(5)保证监控的公正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保证监控工作符合合同约定的规范要求并及时出具正式监控成果文件;
(6)应在所监控项目的实施过******集团书面报告监控服务工作;
(7)未经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权利义务;
(8)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或者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应承担全部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2.4.4.2服务内容:包括所有工程实施及到地铁保护方面的工程施工监控,确保地铁既有结构安全及地铁列车运营安全、协助招标人完成本工程地铁保护项目的实施,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地铁保护驻场安全监控工作交底
介绍地铁保护监控的工作目的、内容、流程、方式等工作;对地铁设施保护管理要求、地铁运营管理办法以及专家审查会议意见、实施过程注意事项、沟通协调机制等向项目参建各方进行交底。
(2)组织工前普查
组织项目参建各方对受影响范围地铁既有结构进行工前现状普查、病害量测与记录,由监测单位出具书面报告。
(3)图纸复查
******办公室审批要求。
(4)方案复查
复查涉及地铁保护相关的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地铁保护要求。
(5)测量放样复核或复测
邻近地铁侧勘探、施工测量放样的复核或复测。
(6)地铁监测布点检查
检查地铁结构监测布点是否符合监测方案要求。
(7)工地巡检
巡视项目现场施工情况,是否按图纸、方案实施和落实地保措施。
(8)监测数据分析
调取地铁营运内部数据与本项目基坑监测、地铁结构监测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并根据地铁结构、运营现状进行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及应对建议。
(9)现场地保专题会议
根据项目现场情况,在有必要时主持召开现场地铁保护专题会议,解决与地铁保护相关的问题。
(10******集团联系沟通
******集团房产总部、运营总部等,服务于建设业主,对现场状况及时与地铁方进行通报、沟通和处置,减少对项目工期及地铁运营的影响。
(11)监控日志、监控周报、监控月报的编写。
(12)监控总结及协助地保结案。
2.5服务期限:地铁保护监控服务期限暂定为11******集团停止监测复函为止。
2.6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所有安全监控成果总结报告按照国家、地方现行的规范及设计标准要求执行,并满足地铁保护部门的成果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可不提供该项资料,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5按本公告附件1要求提供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函。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均作无效处理。
3.7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人员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建部做好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需同时提供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报价截止时间前1个月(2025年3月)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保人公章。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4月19日09时00分至2025年4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登记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登记资料。请务必至少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登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所需登记资料如下: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等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4.2招标文件每标段1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合计300元,售后不退。
4.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4.5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5月9日09时00分,截止时间:2025年5月9
日09时30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9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4号市政中环大厦29层
7.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平台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本项目相关附件具体详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本招标公告内容(含附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4号市政中环大厦29层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9楼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857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让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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