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街道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
服务范围、要求:本项目是对站点PM2.5在线监测仪、PM10在线监测仪、O3在线监测仪、NO2在线监测仪、CO在线监测仪、SO2在线监测仪、降尘罐、气象仪(五参数)、采样系统、数据采集系统、质控设备、站房及附属设施、安保摄影系统等进行维护、校准、维修等,项目费用包括更换必要的监测仪器配件费用、耗材费用、网络通讯费用、计量检定费用、水电费、检查维护的交通费等保证站点正常运行的全部费用,项目须确保站点设备及系统连续、稳定、有效运行。
服务时间:12个月。
服务标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相应技术规范、管理办法、相关技术文件及采购文件、仪器操作说明书以及质控要求对仪器进行维护、维修和质量控制。如运维期间出台新的空气站运行管理规定,则运维工作要求随之执行最新规定。
宋福明、王斌、庄瑶
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按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本项目成交服务费为¥19400.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姑苏)生态环境局(机关)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川路510号
联系人:庄瑶
联系电话:******5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B座
联系人:金健、周详、祝晓忠、周悦婷
联系电话:0512-******转8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健、周详、祝晓忠、周悦婷
电话:0512-******转8002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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