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中心商贸城派出所食堂配菜项目
服务范围:
粮油调味品每周送货一次,其他品类每天送货一次。
服务要求:
配送单位必须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食堂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等准确无误,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配送单位向采购单位提供商品的品牌、规格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严禁擅自更换商品品牌、规格。
服务时间:
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
以最新国家标准执行
张乾宇、俞纬芬、王子英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代理服务费:33480.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相城分局中心商贸城派出所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聚贤路555号
联系人:俞纬芬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东环路1400号开元大厦15楼
联系人:顾梦飞、俞莉、顾苏芯
联系电话:******6848-16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梦飞、俞莉、顾苏芯
电话:******6848-1647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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